工程资料编制原则与资料表格本----------------------- -----------------------日期:工程资料编制基本原则与方法一、 资料容与诠释工程资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工程档案: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1、基建文件: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分为工程准备文件和竣工验收等文件。(1)工程准备文件:工程开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2)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2、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3、施工资料: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4、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二、 资料后续工作1、组卷: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方法(按单位(子单位)工程组卷、施工技术资料按专业划分组卷等)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亦称组卷。卷资料按总目录、分目录所示顺序构成。一般由档案封面、资料目录、资料分目录、资料部分、核查表和封底组成。2、归档:文件的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三、 资料编制原则1、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2、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围。3、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并按规定移交。4、工程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工程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建设过程中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和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5、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和齐全,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6、各相关单位在资料编制时的职责建设单位职责 :A、应负责基建文件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对基建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B、在工程招标与与参建各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对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套数、费用、质量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C、必须向参加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资料。D、由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