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2024 年 6 月份)项目名称兴仁县看守所项目部施工部位业务用房主体、监区主体发包单位省明辉建筑工程施工班组超越劳务公司本期完成工作量业务用房主体、外抹灰、保温、屋面、监区主体工程、填充墙部分完成 40%、武警营房附营房基础、防水、挡墙本期应付工程款1281252.24 元自开工累计完成工作量70%自开工累计已付工程款345 万元合同支付进度付款条件理由:我班组负责承建的 兴仁县看守所项目工程,本月已完成本工程(形象进度): 业务用房主体、外抹灰、保温、屋面、监区主体工程、填充墙部分完成 30% 、武警营房附营房基础、防水完成 10843.7 ㎡、挡墙完成 2243m³ 等工程容,现本月完成产值约为:5914065.3 元。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付款规定,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形象进度,至本期发包单位应根据完成的产值金额的 80 %支付费用即 产值金额 × 付款比例 = 4731252.24 元 ;原发包单位已支付 345 万元,故本次申请支付工程款 1281252.24 元。 施工班组(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工程部审核意见:业务用房 3812.13㎡×380 元/㎡=1448609.4 元;配电房:249.98㎡×380 元/㎡=94992.4 元;11373.78㎡×320 元/㎡=3639609.6 元;防水:10843.7㎡×35 元/㎡=379529.5 元;墙保温:1175.66㎡×40 元/㎡=47026.4 元;挡墙:2543m ×86³元/m =218698³元;武警营房附营房:2140㎡×35 元/㎡=85600 元;合计金额:5914065.3 元;按合同要求应支付已完成工作量的 80%:5914065.3 元×80%=4731252.24 元;扣除借款 3450000.00 元;实际支付 1281252.24 元。根据实际建议支付:¥1280000.00 万元(壹佰贰拾捌万元)整 施工员(签字): 日期:年月日审核容: 1.已完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符合设计与规要求;2.审核实际形象进度完成情况;3.违反合同规定本期应扣罚款元;4.其它。质安部审批意见:质量员(安全员)(签字): 日期:年月日审批容: 1.违反合同与质量、安全生产规定本期应扣罚款元;2.其它。工程部审批意见:现场技术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审批容: 1.复核实际形象进度完成情况;2.其它。审核意见: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 日期:年月日审核意见:财务(签字) :日期:年月日 审核意见:项目经理(签字) : 日期:年月日 审核意见:总经理(签字) : 日期:年月日 备注:1.本表由施工班组每月 30 日提出,经工程部、质安部签署审核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