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讨论 1
背景 1984 年我国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三十多年来,这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进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当前,我国的建筑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健全,但工程建设法治管理工作尚需继续完善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因此,当前的监督模式急需进行新一轮的改革创新,以适应建设工程进展和法治进程要求
市政工程基本上以政府投资为主,她的特别性主要表现在其建设过程不是一个完全的市场经济过程,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但是参建的各方责任主体目前却大都已实现企业化改革,具有市场经济的“逐利”性,在市政工程“计划经济”的环境中,由市场经济的企业来进行经济活动,是当前市政工程建设的主要矛盾
就现阶段而言,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突出的矛盾:一是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政策性强
二是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超前性强
三是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独立性差
四是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深度不够
五是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行政处罚难
六是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手段不足
在这种情况下,摸索一条具有市政工程特色的监管之路是当务之急
自 2024 年以来,随着武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进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快速路、大型过江通道、轨道交通网络建设规模空前,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量与日俱增,监督过程中出现诸多监管困难、管理困惑和管理矛盾
当前的监督模式已很难适应城市快速化进展的要求
因此,如何在新形势下完成新的任务,寻求新的突破,是摆在质量监督工作者面前的一个必须解决的难题
市政工程质量保证制度改革方向 市政工程的质量控制不仅与建设实施过程相关,与市政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亦是密切相关,从立项、科研开始到投入使用的各个环节;此外,市政工程的是建设工程的一部分,其中关键的一环就是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同时,还要针对市政工程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