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浅析----------------------- -----------------------日期:1
园林绿化监理1
1 监理的进展和分类1
1 监理的进展16世纪前的欧洲,随着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进展,以与设计专业化分工和生产的社会化,建设监理不断地得到进展和完善
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建设监理体系与其运行机制
中国建设监理进展于80年代,作为建设监理一部分的园林监理起步更晚
但进展却很快
随着绿化市场的逐步拓展,绿化工程建设监理应运而生,这为杜绝“豆腐渣工程”和合理支付工程经费提供了保障
绿化工程虽不像建筑工程那样“人命关天”,但假如运作不规,极有可能出现设计与实际效果大相径庭,造成资源和资金上的浪费
不少地方政府已意识到绿化工程监理的重要,但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规的绿化工程监理细则,也未设立专门的园林绿化监理工程师考核制度,而绿化监理工程师考核制度,而绿化工程又以栽种植物为主要容,十分注重感观效果和生态效应,因此绿化工程监理是其他监理工程师所无法替代的[6]
从历史进展的脚步我们可以看出监理的含义可以表述为:由一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依据一定的准则,对某一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督察,监控和评价,守“理”者不问,违“理”必究,同时,这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还要实行组织、指挥、协调和疏导等措施,协助有关人员更准确、更完整、更合理地达到预期目标[1]
2 监理的分类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可以分为政府建设监理和社会建设监理两类
政府建设监理是指作为国家机器的政府部门对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和社会监理实施的监督管理
政府属于政府部门对建设活动的宏观管理,是政府职能的体现政府监理具有强制性,执法性,全面性,宏观性
政府监理的性质属于政府部门对建设活动的宏观管理,其着眼点主要是保证建设行为的规性,维护国家利益和工程建设各参加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