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本----------------------- -----------------------日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审议稿)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编制说明为规我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科理 事 会审议文件之三学化,贯彻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GB/T50319-2024),省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编制组在仔细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其他省市的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本标准主要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组织机构和职责;5 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6 工程质量控制;7 工程造价控制;8 工程进度控制;9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10 合同管理;11 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12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13 相关服务;附录: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本标准用词说明
本标准考虑了省目前监理人员的实际情况,规定了监理人员的执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执行证书或取得《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从业能力水平证书》并达到监理师水平,监理员应具有《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从业能力水平证书》,并规定了现场监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合同约定并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要求
本标准强调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相关规定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本标准由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管理,省建设监理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
目 录1 总则 52 术语 53 基本规定 94 组织机构和职责 164
1 一般规定 164
2 监理机构人员配置 174
3 监理设施 195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15
1 一般规定 215
2 监理规划 215
3 监理实施细则 226 工程质量控制 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