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总体规划(2024-2024)纲要公示第二章 城市进展目标与策略 第 6 条 城市性质 珠江三角洲地区性中心城市,以电子信息、石油化工为主的制造业基地,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
第 7 条 城市职能 (1)中心城市职能:市是珠三角东部的次中心城市,随着规划区经济实力的提高,次中心城市的地位将会进一步突出
由于扼守珠江三角洲东部交通门户的地理区位条件和处于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高端位置,市对博罗、龙门、惠东、、等地将会发挥更大的区域辐射和服务功能,包括商务、教育、就业、居住、旅游等方面
(2)产业职能:为省石化产业基地,积极培育石油与化学产业集群;形成电子信息业产业集群,形成劳动密集型的轻加工业进展优势(如服装、毛织、运动器材、灯饰等)
建立起旅游业产业集群
第 8 条 城市进展目标 总体目标:产业强市,拥有良好生态环境和文化魅力的旅游城市、文明城市和宜居城市
第一阶段:到 2024 年,积极推动拥有产业特色的工业化进展速度、质量和规模,梳理和整合空间资源、城市空间结构和产业布局,加大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等基础性投入,构建良好进展环境,夯实进展基础,为城市的全面腾飞提供支持
第二阶段:到 2024 年左右,推动现代化建设质量,建设魅力独特、经济强盛、生态环境优良、城乡协调、文化与旅游产业发达、社会文明、适宜人居的城市,全面提升城市战略地位
远景进展: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成为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的产业强市,拥有良好生态环境和文化魅力的旅游城市、文明城市和宜居城市
第 9 条 经济进展目标与策略 (1)到 2024 年,全市生产总值(GDP)达到 1700 亿元,人均 GDP 超过 5000 美元;到 2024 年,全市生产总值(GDP)达到 5800 亿元,人均 GDP 超过 10000 美元
(2)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