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壤修复盈利模式的分析与思考据最新《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土壤污染物总超标率高达 16
1%,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土壤修复工作势在必行,市场空间也十分巨大
然而,商业模式不成熟长期以来依旧是制约我国土壤修复行业进展的首要问题
今年 5 月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为阶段性土壤修复防治提出目标并指明方向,但依旧未能解决土壤修复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困境
本文将对目前我国现有的土壤修复模式盈利的简要梳理和分析,同时结合我们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尝试指明解决这一症结的几点方法与政策趋势
污染方付费模式污染方为治理责任人为土壤修复付费为土壤修复的主要原则
对于搬迁企业造成土壤污染的,由企业承担治污责任
“土十条”出台后,更是明确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明确责任由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图 1:污染方付费模式典型案例:南化公司搬迁地块土壤治理修复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限制,化工集团在 2024年收到市政府关于停产搬迁的通知,要求其位于市南建路 26 号的厂区实施政策性停产,并尽快开始搬迁工作
2024 年公司对搬迁地块进行修复,涉与修复的总土方量约 663072
5 立方米,其中股份公司地块约 299857
5 立方米,集团公司地块约 363215 立方米
化工集团需要承担修复费用近 2 亿元
图 2:南化旧址然而现实总是骨感,并非每一块受污染土地都像上述案例一样确认污染方且污染方有能力承担治污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许多造成土壤污染的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