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平面图绘制与房产面积测量计算实施细则----------------------- -----------------------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国《房产测量规》(GB/T17986-2000)、建设部《关于严格执行房地产地籍测绘要求配制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的通知》([1989]建房字第 381 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房产平面绘制 房产平面图包括“房产分幅平面图”、“房产分丘平面图”、“房产坐落平面图”、“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房产分户平面图”
一、房产分幅平面图 房产分幅平面图是全面反映房屋与其用地的位置和权属等状况的基本图,是测绘分丘图和分户图的基础资料,也是房产登记和建立产籍资料的索引和参考资料
房产分幅平面图以幅绘制
房产幅平面图的测绘围分幅图的测绘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事业等单位与其毗连居民点
分幅图的规格 分幅图采纳 50cm x 50cm 正方形分幅
分幅图的比例尺 建筑物密集区的分幅图一般采纳 1:500 比例尺,其他区域的分幅图可采纳 1:1000比例尺
分幅图应表示的基本容分幅图应表示控制点、行政境界、丘界、房屋、房屋附属设施和房屋围护物,以与与房地产有关的地籍地形要素和注记
分幅图绘制中各要素的取舍与表示办法 (1)行政境界一般只表示区、县和镇的境界线,街道办事处或乡的境界根据需要表示,境界线重合时,用高一级境界线表示,境界线与丘界线重合时,用丘界线表示
(2)丘界线表示方法:明确无争议的丘界线用丘界线表示,有争议或无明显界线又提不出凭证的丘界线用未定丘界线表示
丘界线与房屋轮廓线或单线地物线重合时用丘界线表示
(3)房屋包括一般房屋和架空房屋等
房屋应分幢测绘,以外墙勒脚以上外围轮廓的水平投影为准,装饰性的柱和加因墙等一般不表示;临时性的过渡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