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联合开发协议甲 方: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法人代表:乙 方: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法人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开发项目项目名称:百合假日小区地址:市文城镇清澜高隆道旁第二条项目用地性质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 13792 平方米(约合 20.688 亩,最终以国土部门测量的数据为准),土地性质为:村预留建设用地。2.土地使用权人为:市文城镇星火村民委员会田头村民小组。 第三条 项目规模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1)拟建百合假日小区工程,项目容积率、建设密度与各项配套指标等以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数据为准。第四条 合作方式1.甲方提供用地,乙方提供全部建设资金。2.甲、乙双方共同成立“百合假日项目建设管理”(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为准),甲方负责派人出任法定代表人并拥有51%的股份,其它 49%股份归乙方所有。乙方负责办理公司的所有手续并承担费用,项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协议分配物业,甲方分得51%,乙方分得 49%,产权随分得物业各方所有,涉与的销售与产权税,由物业产权所有方各自负权。3.合作开发项目计划总投资为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仅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办理土地性质变更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与项目规划、报建等手续。4.总投资资金筹措:乙方出资肆仟伍佰万元,分两次出资,每次出资贰仟贰佰伍拾万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后由乙方安排下列时间付款。(1)在本协议签署后十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作为合作定金,该笔费用在项目建设完成并分割完物业后于十日一次性由甲方负责无息返还给乙方;(2)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日,乙方向共同成立的项目管理公司支付计划总投资额的 50%,计贰仟贰佰伍拾万元作为建设启动资金,剩余投资额由乙方在合同生效后的五个月一次性支付至共同成立的项目管理公司上。 第六条 前期工作安排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各项:(1)乙主负责在合同生效后的六个月,办理完成土地性质转变成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事宜,达到商住楼项目开发的条件。(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3)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4)协助甲方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与补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