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底稿建立规则(试行)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宗旨) 为了规投资银行业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政策及本公司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定义) 本规则所称工作底稿,是指投资银行部业务人员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和猎取的资料。工作底稿可以由业务人员编制形成,也可以由项目企业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经业务人员审核后形成。 前述投资银行业务是指投资银行部目前正从事和将来可能从事的一切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首次发行、发行新股、购并重组、项目融资、财务顾问、资产证券化等业务。第三条(编制容) 工作底稿应如实反映某项具体投资银行业务全方面的情况,包括在工作中形成的所有重要事项、重要材料。第四条(编制要求)工作底稿应当容完整、资料翔实、要素齐全、格式规、记录清楚、结论明确。 (1)容完整:即一切反映项目、有助于防和控制风险的情况,都应在工作底稿中得到反映。 (2)资料翔实:即工作底稿上的各类资料来源要真实可靠,应有资料提供者的相关证明。 (3)要素齐全:即构成工作底稿的基本容应全部包括在。 (4)格式规:即工作底稿所采纳的格式应规。 (5)记录清楚:即工作底稿上记录的容要连贯,文字要端正。第五条(复核)投资银行业务工作底稿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即项目经理、各业务片区分管负责人、质量控制部三级复核制度。各级复核人在复核工作底稿时,应做出必要的复核记录,书面表示复核意见,并在其复核过的工作底稿上签名和签署日期。第六条(备案)业务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将所有项目的工作底稿报投资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案。第七条(其他事项)工作底稿中由项目企业、其他第三者提供或代为编制的资料,业务人员除应注明资料来源外,还应实施必要的调查程序,形成相应的记录。经项目人员申请或质量控制部提出,经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批准,可在必要时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从事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第二章 工作底稿的格式与容第八条(工作底稿基本格式)业务人员在项目各流程阶段应编制相应的工作底稿。工作底稿的基本格式如下:1.工作底稿封面。工作底稿的封面应载明下列事项:“工作底稿”字样;项目名称;业务人员;所处的工作阶段;日期。2.工作底稿目录。目录在工作底稿的封二上排印,包括每部分的标题及相应的页数。 3.工作底稿正文。正文应包括以下容: (1)我公司制作的文件、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