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汇编六篇 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篇 1 一、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认定 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认定,在县招商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直接组织进行
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牵头,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局,以招商局为主,从县财政局、审计局、计划进展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班子和评审小组,具体负责对全县招商引资的年度考核认定工作
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要具体组织协调好考核班子和评审小组,根据《××县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分别确定好招商引资先进乡镇(街道)、先进部门(单位)、先进企业以及为招商引资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名单以及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有关企业名单
二、考核奖惩的兑现 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要根据《××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招商引资考核认定情况,向招商工作委员会提供进行考核奖惩的有关依据材料、奖惩建议
有关考核奖惩的具体实施意见,经招商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县招商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招商引资考核奖惩的有关意见,落实好有关奖惩措施
(一)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以及项目引荐人的表彰事宜,由招商局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搞好衔接,作好有关基础性工作,届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
(二)招商局要将招商引资完成情况,向组织、人事、财政、监察部门进行备案
对受表彰的招商引资先进乡镇(街道)、先进部门、先进企业、先进个人,组织、人事部门在年度考评时据此落实优先权,财政部门据此落实招商引资经费奖励事宜;对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财政部门及时返还招商引资抵押金;对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落实有关奖励政策
(三)对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以及其它有关单位,财政部门要根据规定扣留招商引资抵押金、停拨或扣减办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