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职称革新须谨慎实行 为了提高中小学老师的地位和待遇,教育部拟在中小学设立正高级职称,这意味着在不远的将来,“教授”将出现在中小学甚至幼儿园。对于广阔中小学老师来说,这无疑是个利好消息。可是,改革一旦真正推行,会遭遇什么困难?受到哪些制约?这却是人们缺乏深化思考的问题。因此,在中小学老师职称改革全面启动之前,适当地泼点冷水,分析可能出现的阻碍与困难,显得极为必要。 一、中小学只有设立“教授”才能体现尊师重教吗 过去中小学老师职称到了副高级(中学高级老师)就到顶了,这不仅不利于吸引优秀人才终身从教,而且不利于激发那些评上副高级职称的中小学老师继续奋斗的干劲,因此老师容易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职业倦怠。但是若在副高级职称之上设置正高级,那些不想继续努力的老师就会必定规避职业倦怠吗?笔者对此深表怀疑。其实,以往在副高级职称之上,中小学还有非常崇高、令人肃然起敬的特级老师。虽然是一种荣誉称号,但作为师德楷模、教学专家、育人标兵,特级老师是经过层层遴选、严格评定的,理应在中小学职称改革中占有相当权重,甚至应予以合理认定,而不应该出现倒挂。假如特级老师都没评上中小学“教授”,而评上的都是评选特级老师的落选者,那这就分明是对多年以来行之有效、广受尊重的特级老师的否定。相关部门应对此予以高度重视。依托职称等级的不断提升,让老师远离职业倦怠只是一个美好的设想。靠职称来促进老师的专业进展、让老师永葆进取的激情,固然是可供选择的路径,但不应当是唯一路径,除此之外,似乎还应探寻更多提升老师幸福指数和专业激情的有效措施。 二、中小学“教授”与岗位聘用挂钩合理吗 从已公布的试点方案来看,此次中小学职称改革与目前正在进行的岗位聘用相结合,深究起来,这其实是有危险性和不确定性的,推行得不好,不仅不能调动老师积极性,反而会挫伤其积极性。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从岗位聘用制近几年的实践经验来看,由于过度放权、疏于监控,某些地方、某些单位出现了一些混乱,严重影响老师的积极性。职称是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及业务水平的一种外显、物化的标志,是对其教书育人能力的一种客观衡量。职称改革的本意是打造人尽其才的环境。然而,实际情况是,相当数量的老师对职称评定持怀疑和恐惧心理。只有当职称评定由客观公正的评审机制完成时,老师才会对其产生信任。假如职称由漏洞百出、徇私舞弊甚至逆向淘汰的机制完成,那么老师必将对之产生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