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新版市政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法律规范的指导意见黑建监〔2024〕6 号各市(行署)工程质量监督站、省农垦、森工总局监督站、专业监督站:2024 年建设部根据“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方针,相继对市政道路、桥梁、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新版市政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法律规范体系
新版市政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法律规范,提高了质量合格标准,是确保市政工程质量的最低标准
贯彻实施新版市政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法律规范,是 2024 年全省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新版法律规范,同时指导各地做好宣贯培训工作,省总站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仔细理解“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方针
“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是国家新的工程建设标准修订指导方针,仔细理解该方针是贯彻实施好市政工程新版施工与质量验收法律规范的关键,具体实施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市政工程新版验收法律规范只设“合格”等级,取消了“优良”评定
工程质量验收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和单位(子单位)工程分层次进行,并设置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作为验收内容
2、市政工程新版验收法律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相结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规定质量验收程序及组织的规定和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指标,市政工程新版验收法律规范是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指标的具体内容,因此应用标准时必须相互协调,同时满足二者的要求
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具体方法见市政工程新版验收法律规范
3、做好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及验收
根据《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法律规范》表 18
1(桥梁、给排水管道和构筑物工程见相应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做好道路(桥梁、给排水管道和构筑物)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