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职工培训内容第一章 规章制度一、变电站交接班制度1、值班人员在交接工作时,为明确交、接班双方在工作上的职责,使接班人员及时掌握运行中的设备的情况,双方必须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应该根据规定的班次及主、副值对应进行交接班。2、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必须提前 15 分钟到达自己岗位。3、接班人员严禁酒后上班。如遇特别情况应事先按有关规定请假,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班、借班或欠班。4、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和书面记录:⑴ 责任范围内变配电设备、线路的运行情况以及事故处理经过,核对模拟图中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⑵ 检查当值的有关事项是否登入各项记录簿(设备运行情况和巡视发现的缺陷及处理情况、被检修后的设备、电气试验、继电保护情况、跳闸及当值中收到工作票等).⑶ 做好站内卫生包干区的清洁工作,确保安全用具、工具仪表、消防器材、变电站钥匙等物品齐全到位.5、交接班人员遇到下列情况时,不得进行交接班:⑴ 接班人员未到齐、接班人员酗酒、接班人员有病不适时,并要立即汇报站长处理。⑵ 交接人员正在倒闸操作、故障处理、火警及其他工作处理时。⑶ 接班人员对有关事项尚未明确时。6、交接班规定的内容如下:⑴ 根据交接班记录核对设备的运行状态和运行方式。假如有检修、保养、试验、线路变更时,必须到现场核实无误。⑵ 查阅交班记录是否清楚完整,巡检记录、工作票、操作票是否齐全。⑶ 清点安全用具、工具仪表及必备物品。7)接班人员在听取交班人员详细汇报,查阅运行记录,确认无误后,交接班双方应在值班记录上签字、履行交接班手续。二、登高作业安全制度1、登高作业是指在 2M 以上(包括 2M)有可能造成坠落事故的高度上进行的作业。2、登高作业的分级标准:⑴ 作业高度在 2M 至 5M,为一级登高作业;⑵ 作业高度在 5M 至 15M,为二级登高作业;⑶ 作业高度在 15M 至 30M,为三级登高作业;⑷ 作业高度在 30M 以上为特级登高作业。3、登高作业的资质及申请、审批规定:⑴ 登高作业在 2M 以上(包括 2M)必须办理申请,经审批同意方可进行登高作业。⑵ 非登高作业人员登高作业的申请、审批:一级登高作业由班组提出申请,车间负责审批、登记;二级及二级以上登高作业由车间提出申请,分公司生产科(安全)负责审批、登记。作业前须经作业负责人安全教育后方可实施登高作业。⑶ 维修电工、接触网检修工等从事登高作业人员,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