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第四小学学校章程建立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法制纲要》、教育部《全面推动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关于印发《普定县公办中小学章程建立工作方案》的通知》〔普教科〔2024〕128 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动“一校一章程〞工作,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更好地推动我校教育涵开展、科学开展,提高学校治理的科学性、规性,真正做到依法治校,特制定《普定县第四小学学校章程建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宪法》、《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国老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完善学校部治理结构,健全科学决策、管理机制;落实师生主体地位,形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表达学校办学特色、改革创新成功经历和制度成果,推动学校科学决策、决策、依法决策以与各项事务治理形成制度化、规化、程序化
二、组织领导〔一〕成立学校章程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陆 萍〔校长、支部书记,负责全盘工作〕副组长: 健〔副校长、支部副书记,分管德育、党建、工会工作〕〔副校长,分管教学、后勤工作〕卢仲辉〔校长助理,分管平安、总务、食堂工作〕组 员:马光雄〔平安法规室主任〕王 果〔办公室主任〕刚刚〔总务室主任〕光丽〔教科室主任〕光明〔平安法规室副主任〕远涛〔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周正婷〔工会主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平安法规室,由光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兼任学校章程建立工作联络员
学校章程建立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领导学校章程的制定与推动工作;听取章程起草办公室的汇报,提出修订意见、建议;组织与推动各部门做好相关制度的协调梳理、修订编撰、报审发布等工作
〔二〕成立学校章程起草小组组 长:陆 萍〔校长、支部书记,负责全盘工作〕副组长: 健〔副校长、支部副书记,分管德育、党建、工会工作〕〔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