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题型题量分析表 题型年份 分值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推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合计题量分值题量分值题量分值题量分值题量分值题量分值20241124114620241111202411121134第七章 筹资管理第一节 普 通 股 筹 资一、普通股的概念和种类(一)普通股及其股东权利普通股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无特别权利的股份,也是最基本的、标准的股份
通常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只发行普通股
持有普通股股份者为普通股股东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普通股股东主要有如下权利: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依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
这是普通股股东参加公司经营管理的基本方式
2.股份转让权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必须符合《公司法》、其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3.股利分配请求权
4.对公司账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审查权和对公司事务的质询权
5.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权利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普通股股东也基于其资格,对公司负有义务
我国《公司法》中规定了股东具有遵守公司章程、缴纳股款、对公司负有有限责任、不得退股等义务
(二)普通股的种类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以及筹资和投资者的需要,可以发行不同种类的普通股
1.按股票有无记名,可分为记名股和不记名股记名股是在股票票面上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股票
这种股票除了股票上所记载的股东外,其他人不得行使其股权,且股份的转让有严格的法律程序与手续,需办理过户
我国《公司法》规定,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为记名股
不记名股是票面上不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股票
这类股票的持有人即股份的所有人,具有股东资格,股票的转让也比较自由、方便,无须办理过户手续
2.按股票是否标明金额,可分为面值股票和无面值股票面值股票是在票面上标有一定金额的股票
持有这种股票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大小,依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