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农[2024]176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 2024 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中纪发[2024]9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 2024 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4]26 号)部署,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开展全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
现将《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财政部 监察部 国务院纠风办 审计署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附件: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和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增加强农惠农资金投入,创新专项资金监管机制,有力地支持了农业农村经济稳定进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但是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影响了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和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为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根据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以与中央纪委《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 2024 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中纪发[2024]9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 2024 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4]26 号)有关部署,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