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催化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第一节: 实验室安全规定在化学实验中,常常使用各种化学药品和仪器设备,以及水、电、还会常常遇到高温、低温、高压、真空、高频和带有辐射源的实验条件和仪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会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实验室必须按 EHS 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1. 一般规定1.1 穿着规定 1.1.1 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1.1.2 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环保局所列管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讨论,必须要穿戴防护器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1.1.3 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实验操作,穿着要球鞋或者其他更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滑,防静电,防止实验溶液溅伤)。1.1.4 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1.2 饮食规定1.2.1 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吃东西、喝饮料、抽烟、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严禁在实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抽烟、嚼口香糖、化妆、吃药等行为。1.2.2 需要以上行为的,可以在办公室进行。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1.2.3 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之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实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1.3 物品领用、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1.3.2 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是否有危害。为了你的安全和实验的顺利进行,请察看药品报告单(若存在的话)和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1.3.3 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之药品请在通风柜或者吸风口下进行操作。 1.3.4 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的化学药品需密闭保存,假如有条件的话,需要置于有抽气装置的药品柜中。 1.3.5 避开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1.3.6 若须进行无人监督之实验,其实验装置对于防火、防爆、防水灾都须有相当的考虑,且让实验室灯开着,并在门上留下紧急处理时联络人电话及可能造成之灾害。 1.3.7 请将废弃或过期溶液,药品或者试剂,废弃物标示清楚,置于指定位置存放。试剂,药品使用后之废液或者废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收集于专用容器中,定期送交环保部门处理。 1.4 电安全规定1.4.1 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