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组织犯罪调查与起诉:美国的经验 关键词: 有组织犯罪集团/RICO/电子监控/卧底行动/证人保护计划 容提要: 随着科技的进步与经济全球化,跨国有组织犯罪进展迅速,国际社会为此付出巨大代价,包括巨额财产损失、生命威胁、人身损害以与公共部门的腐败等
对有组织犯罪进行打击成为当下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
为此,美国政府实行各种手段打击犯罪集团,诸如电子监控、卧底行动和证人保护计划在的各种技术手段的运用,防止利用合法组织犯罪法案(Racketeer Influenced Corrupt Organizations,简称 RICO 法)的建立与适用围的扩大,以与加强国际社会执法部门的紧密合作等,均已证明是打击有组织犯罪全球扩散趋势的有效武器
一、引言 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激增已经引起国际执法官员越来越密切的注意
有组织犯罪集团通常定义为一个有层次的结构,其在一定时期持续进行犯罪活动并具有自身持续进展的形式,积极从事各种非法活动以攫取利润,犯罪行径包括贩毒、贩卖人口、洗钱和金融诈骗等
过去美国只有少数几个大的、但较容易明确界定的有组织犯罪集团
然而,现在随着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增长,对有组织犯罪进行打击变得更为迫切
特别是亚洲、俄罗斯和东欧的犯罪集团已成为近期的忧患
随着他们犯罪活动的不断增多,这些现代跨国犯罪集团加重了执法官员们的责任
现代跨国有组织犯罪活动使得国际社会承受巨大的代价,包括造成数十亿美元的财产损失、生命威胁、人身损害以与公共部门的腐败等
美国政府通过各种技术已经成功地遏制了这些犯罪集团,如电子监控、卧底行动、豁免权和证人保护计划
防止利用合法组织犯罪法案(Racketeer Influenced Corrupt Organizations,简称 RICO 法)的建立特别有助于检控国外有组织犯罪的领导人
最终,国际社会的密切合作对打击这一日趋严重的犯罪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