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项目部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和对项目成本中机械设备租赁费用的管控能力, 规机械设备的租赁行为,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中铁六局集团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中铁六京经〔2024〕27 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章 机械设备租赁原则第二条 项目部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在优质、优价和优良服务的前提下,应优先向公司机械设备出租单位租用(机械分公司、线桥设备项目部、塔吊项目部)
第三条 在公司无法租用调剂或者确实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情况下,需要租用外部单位的机械设备时,应将拟租用的机械设备的计划报公司相关部门,待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 职责和权限第四条 经营室职责1
负责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的相关工作,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编制各核算单元机械使用费成本预算,根据各核算单元成本预算编制机械使用费总成本预算,并与相对应的收入中的机械使用费进行对比分析,经项目部总工、总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公司经营部审批
参加大型、重要机械设备的考察选用与供方评审,要在公司经营部主持下签订大型、重要设备租赁合同,并依据合同按月结算机械使用费报公司经营部审批
参加中小型机械设备考察选用与供方评审,组织签订中小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并依据合同按月结算机械使用费报公司经营部备案
组织相关部门按月结算并汇总机械使用费,建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履行台账
定期组织机械设备使用费用盈亏分析会,从经营角度查找超标原因
第五条物资设备室职责1
对机械设备租赁、运输、供方的社会资源调查,参加大型、重要设备的考察选用与供方评审,组织中小型机械设备租赁的供方评审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根据审核批准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的要求,组织设备进场和验收
依据分包合同中的设备配置清单核对分包队伍进场设备的型号、能力、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