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在会计的应用讨论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进展,新的经济业务事项不断出现,行政事业单位以收付实现制为主,权制发生制为辅的会计核算基础已经不能适应新经济事项的要求
原有的会计核算基础提供的会计信息无法如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和决策者的需要,存在着较多问题
为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将权责发生制应用到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使得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更加真实、准确、全面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作为我国履行行政职能和进行公共公益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其财务会计的核算方法和管理能力必须随着我国新的经济事项的出现、进展和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变化而变化,如何正确确认和计量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结余等在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至关重要
应用权责发生制能更好的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的核算和管理能力,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效能[1]
1 权责发生制及其在会计确认和计量的优势 1
1 什么是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以权利取得和责任完成作为收入和费用发生的标志,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已经发生和应当担负的费用,即使款项未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责的比较
在过去,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确认和计量上都采纳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是以收到或支付款项为计量基础,即使应当归属于当期的收入和支出,但因未收到或支付款项,也不确认收入和支出
反之即使不归属于当期的收入和支出,但因在当期收支款项,也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和支出,出现收入和支出不配比问题,使收入和支出失真
特别是在债务确认和核算方面更显不足,不能如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所负担的债务
权责发生制却能解决收付实现制无法解决的问题,使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更加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