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学讨论院(集团)外派财务监事管理制度目 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职责、权力和义务 1第三章聘任 2第四章工作方式、容和报告 3第五章考核和薪酬 5第六章解聘、辞职和离任 5第七章附则 7外派财务监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某院集团法人治理机制,使权属公司的财务决策符合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的要求,科学有效地管理外派财务监事,根据《公司法》、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某院集团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派财务监事是指某院集团对外投资时,由某院集团提名并代表某院集团在被投资企业出任财务监事的员工
第三条外派财务监事根据是否在某院集团兼任经营管理职位分为专职监事和非专职监事
专职监事是指在某院集团不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财务监事,非专职监事是指在某院集团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财务监事
第四条本制度中,除特别注明之外,“集团”是指某院集团,“权属公司”是指某院集团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对外投资企业
第二章职责、权力和义务第五条集团通过外派财务监事对权属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外派财务监事应该严格履行其职责
外派财务监事的职责包括:(1)参加检查权属公司财务工作,并与时向集团汇报权属公司的财务现状;(2)检查、监督权属公司的经营管理政策,特别是财务政策是否符合母公司的总体政策与目标,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3)对权属公司董事、经营层成员在经营管理中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母公司政策、目标和章程进行监督,当权属公司董事、经营层成员的行为损害权属公司或母公司利益时,应责令其立即纠正,并与时向集团汇报;(4)检查权属公司所做出的涉与母公司所有权利益以与母公司总体政策、目标或章程的重大财务决策是否通过母公司领导审批;(5)对权属公司存在重大缺陷的决策项目,有权要求权属公司重新论证并进行复议;(6)集团给予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外派财务监事在履行职责时,应该享有相应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