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英文名称为: Shantou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lndustry Association,简称 STIMA
第二条 本会是由本市的工业 4
0 的示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以与代表我市智能制造领域的行业组织、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支持智能制造进展的相关单位和知名人士等,本着平等、互利等原则,共同促进市智能制造产业进展而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社团的有关规定
广泛联合智能制造领域国外各界,整合相关资源,加强市智能制造相关行业间的合作并形成产业链聚集进展,开拓国外智能制造市场,全面提升市智能制造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推动行业应用和区域智能制造整体进展,形成我市制造行业整体力量
第四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市民政局,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与其他部门依法在其职权围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第五条 本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市智能制造产业联盟为执行代表机构
本会的执行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围进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 省市龙湖区金涛庄 47 栋 4 楼
第二章 业务围和活动原则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围:(一) 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对智能制造产业进展和政策推动工作,建立行业渠道机制,反映行业动态和需求,协助和建议政府出台产业政策,为政府制定相关产业规划提供咨询,联合承担政府相关专项资金和项目实施等;(二) 搭建智能制造产业讨论平台,整合技术资源,形成共性技术平台,促进成员间资源共享和互惠互利,构建产业链协会服务;促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