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征收管理制度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征收管理制度_第1页
1/10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征收管理制度_第2页
2/10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征收管理制度_第3页
3/10
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征收管理制度----------------------- -----------------------日期:江 省 物 价 局江 省 财 政 厅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文件 价服〔2024〕190 号财综〔2024〕 31 号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修订《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物价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市建工局: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建筑业改革与进展意见》(政发[2024]83 号)精神,经省政府批准,2024 年,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联合制定了《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现已试行两年到期。针对试行的情况,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对《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收费标准由 0.19%降低为0.11%,具体征收管理见新修订的《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附件二)。二、鉴于建筑管理具体分为行业管理与市场监管,为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防止重复收费,各级建筑业主管部门继续根据经审批的收费主体实施收费,收费主体发生变化的,须重新填报《收费主体申报表》(附件一),报经当地价格、财政、住建部门与省物价局、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后,到价格部门申领或变更《收费许可证》,方可根据《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收费。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价格、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规收费行为,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四、本通知自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日起执行,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省建设厅 省建管局关于清理调整建筑业收费项目与标准的通知》停止执行。附件一:《收费主体申报表》附件二:《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 0 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主题词:建设 调整 收费 通知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物价局办公室 2024 年 6 月 23 日印发共印 340 份附件一收费主体申报表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主体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行政 □单位负责人事业 □联系人联系使用单位各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市(县)建筑业主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 市(县)建筑业主管部门(章)省财政厅意见 (章) 年 月 日省物价局意见(章) 年 月 日省建管局意见(章) 年 月 日市(县)财政局意见 (章)市(县)物价局意见(章)市(县)住...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征收管理制度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