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监 理 交 底 磐石建设监理 XX 公司石市桥东污水厂监理部二 OO 九年七月七日桥东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监 理 交 底一、监理的依据1、国家、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实行的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
2、建设部、省有关建设工程管理文件
3、工程建设文件与采纳的标准、规与现行质量评定标准
4、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与设备、材料、加工供应合同
5、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6、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和建设部 221 号文件与省建设厅 121 号文件
7、国家与地方有关安全技术规程
8、业主依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条款提出的其他指令性文件
二、监理的围(一)工作围:桥东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期的监理
(二)工作容:在监理围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与合同、信息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理
(三)义务:监理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要仔细、勤奋地工作,为业主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力争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容都能得以实现
(四)权利:1、经业主同意批准承包人的工程分包
2、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的建议权
3、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并就质量、进度、造价向业主书面提出建议
4、征得业主同意后,监理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下达后报告
5、监理有对工程使用材料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令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令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承包人得到总监的复工令后方可复工
6、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围,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与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未经总监签字确认,业主不得支付工程款
7、监理有对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与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合同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