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高职院校专项项目管理方法 专项项目是指教育部、财政部和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部门为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内涵建设、提高高等职业院校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展能力,以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为目标,以推动改革和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为手段而开展的以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现代职教体系构建、专业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为重点的建设项目。下面就浅谈一下高职院校专项项目管理的一些方法。首先,项目建设应该在有关立项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根据“主管部门指导、学校统筹、突出重点、总体规划、分阶段实施、绩效考评、过程监督、专家验收”的原则,实行学校、院(部)两级管理。学校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项目建设的统筹规划与管理;同时建立以院(部)为基础的项目建设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建设与实施。 一、学校成立建设领导小组与项目办 由校领导班子和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共同组成学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校长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对学校项目建设进行宏观指导。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建设办公室(简称项目办),负责对学校项目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财务控制部 学校财务控制部依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相关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及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 三、资产配置部与资产管理部 资产配置部依据项目建设方案及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制订项目所需设备的采购计划,依据相关的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及时组织设备的招标采购。资产管理部负责与项目建设小组共同完成项目建设所购设备的验收、建账工作;并负责所购设备的后期管理工作。 四、项目建设小组 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项目小组的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或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部门的立项通知要求及学校项目建设的统筹规划,确保实现预期建设目标。根据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财务制度,科学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合理使用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在项目建设期内,每半年将项目建设进展、年度资金使用等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学校项目办,接受学校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监控、检查和验收。 五、项目建设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项目建设启动之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及项目建设任务书的时间节点、建设目标及建设内容要求,制订详细的项目建设计划,合理安排项目小组成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