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1(适用教育、医疗、旅游行业)旌德县“价格诚信单位”考核评分标准单位(盖章): 时间:考评内容分数扣分标准自评得分考核得分(一)领导重视1、有单位领导分管物价工作。10分4 分没领导分管不得分;有领导分管,但没文件依据扣 2 分。2、有价格诚信议事制度、落实记录及诚信档案。4 分无 制 度 无 记 录 , 不 得分;有制度无记录或有记录无制度,扣 2 分;无诚信档案,扣 2 分。3、重视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实行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有关的价格知识培训。2 分无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不得分,缺一项扣1 分。(二)执行收费法规政策1、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作价办法,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或报送有关的价格资料。35分15 分不按政策规定执行的每次扣 5 分,影响大的扣10 至 15 分。2、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或监审证并进行年审。8 分不办证扣 4 分,不年审扣4 分。3、不在收费公示之外收取其他费用。5 分发现违反规定的,每件扣 2 分,扣完为止。4、近两年来没有违法收费行为处罚记录。7 分有 违 法 收费行 为 记 录的,根据情节轻重扣5 至7 分。(三)收费公示1、将合法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价单位、价格投诉电话等在收费地点或方便群众阅读的地方以适当的方式公示。20分6 分未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的,少一项扣1 分,扣完为止。2、公示内容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标示醒目。6 分公示内容不准确的,发现一处扣2 分,扣完为止。3、收费项目、标准等内容变动时,收到文件后7 天内,在各种收费公示形式上相应变更。并保留相关资料。5 分公示牌不及时变更的,每项扣 1 分;没有相关资料的扣 1 分。扣完为止。4、收费公示牌格式法律规范,外框工整、美观、清洁。 3 分外观不工整、美观、清洁的扣 1 分,样式不符合要求的扣 2 分。(四)内部收费管理1、有专(兼)职收费员(物价员)。13分3 分无专(兼)职收费员扣3分。2、有收费员(物价员)岗位责任制,有收(调)费程序以及内部收费监督与奖惩等收费管理制度。5 分收费管理制度,每少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3、收费单位应在缴费点的醒目位置悬挂《收费许可证》或《监审证》。5 分不挂《收费许可证》或《监审证》的扣 5 分。(五)收费投诉处理1、收费单位设有消费者投诉处理办公室或投诉箱,公布 12358 价格举报电话和内部监督电话。10分5 分收费单位没有消费者投诉办公室或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