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政办函〔2024〕34 号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攸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 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攸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攸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目 录1.适用范围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
1 应急组织机构2
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3.预防预警机制3
1 预防预警信息3
2 预防预警行动3
3 预警级别发布4.应急响应4
1 Ⅳ 级响应4
2 Ⅲ 级响应4
3 Ⅱ 级响应4
4 Ⅰ 级响应4
5 信息报送和处理4
6 信息发布5.善后工作5
1 灾害救助5
2 恢复重建5
3 总结评估6.保障措施6
1 资金保障6
2 物资保障6
3 通信保障6
4 装备保障6
5 人力资源保障6
6 社会支持保障7.监督管理7
1 宣传、培训和演练7
2 奖励与责任7
3 监督检查 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符合本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救助工作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县人民政府设立减灾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自然灾害救助和抗灾减灾工作
1 应急组织机构县人民政府设立攸县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减灾委”),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主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民政局局长、县发改局分管副局长、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文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统计局、县广电局、县畜牧局、县规划局、县电力局、县气象局、县预备役营、县武警支队、县红十字会、中国电信攸县分公司、湖南移动攸县分公司、中国联通攸县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县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