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项目名称:海沧竹兰山 - 猫仔山(路桥)采石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编制人员:编制日期:2024 年 5 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海沧竹兰山-猫仔山(路桥)采石场项目评价等级与评价围环境要素等级(根据环境要素各自评价)评价等级大气三级水体三级噪声二级生态三级评价围大气以猫仔山(路桥)采石场为大致中心,将边长为 4km 的正方形所围面积水体厂区总排放口——排洪沟——水库、龙门亭水库声场区、厂界以与附近的声环境敏感点养鳖场、鳌冠村与高尔夫球场与别墅生态采石场破裂、筛分厂区、采石场场址地区与龙门亭水库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2)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3)地表水:海沧有多座水库,根据省环保局闽环保[2000]计 7号文“关于《海沧投资区环境规划》的审批意见的函”,规定除北溪饮水低干渠、鼓楼水库水质分别执行 GHZB1-199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II 类水标准外,其它地面水环境质量控制在 V 类水标准围
(4)环境噪声:采石场位于海沧投资区马青路西北,根据《市环境功能区划》规定,该项目所在区域应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 1 级标准
虽然厂址处于 1 类声环境功能区,但厂址附近没有居住、文教等敏感点,因此建议场(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
(5)固体废弃物:《中华人民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污染物(1)噪声1
1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90)中的有关规定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列于表排放标准4
表 4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 等效声级 Leq[dB(A)]施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