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摘要 侵权行为法因果关系理论是因果关系理论在哲学中的应用,故而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的探究也是一个逻辑问题,而不单单只是立法问题或者司法问题
本文中将对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进行探究,分析其中的关系
关键词:侵权法;关系;因果关系引言 侵权法中的因果因果关系理论是学术界公认的难题
很多学者均对其进行了研究,如美国曾有一位学者说“能说的该说的均已说了”,但是“认定其因果关系”仍然是一个烂摊子,一堆荆棘,令人眼花缭乱,令人困惑,台湾著名民法学家王泽建在他的著作“侵权行为”这本书的原因和影响的部分的讨论超过50 页,却依然没有明确的指出其因果关系到底是什么
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探究很复杂,要解决的问题更难,研究更值得更多的人参与,基于这一认识,本文拟对侵权法中因果关系理论进行一些探究
一、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理论 侵权行为法因果关系理论是因果关系理论在哲学中的应用
因此探究该课题时候,必须也思考到哲学中的理论关系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因果关系可以定义为:如果在一个事物或事件 B 事物或事件,并产生 B,或者说没有一个没有B,然后 A 是 B 的原因,B 是 A 的哲学因果理论的结果是基于因果关系的理论是,世界上的一切都有它的原因
侵权行为法因果关系理论以哲学因果关系理论为基础,但与哲学因果关系理论不同,两者之间是一种普遍的、个体的、普遍的、特殊的关系,因果关系链在哲学上可以无限延伸,而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只能选择一部分哲学无限因果关系作为分析对象
传统侵权法因果关系的观点被界定为“在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中,前者在不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造成后者的客观关系,是犯罪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针对这一定义,一些学者对侵权行为法提出异议,认为“违法与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准确,但应理解为“侵权损害原因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由于侵权法中因果关系的概念与侵权行为的归属、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