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的规定毕业论文是高等学院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毕业生运用自己所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撰写设计完成的大型综合性独立作业
撰写毕业论文的意义在于让学生学会科学研究的学术方法,锻炼学生科研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精神
毕业论文成绩是学生毕业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为了保证毕业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对毕业论文工作提出如下规定:一、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一)凡在籍学生在毕业前,即第六学期均要撰写毕业论文
(二)学生根据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积累的资料及到有关单位进行较深入地实习、调研后,选择本专业论题,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所选题目的毕业论文
(三)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的各个环节(选择论文题目、提炼写作提纲、撰写论文初稿、修改定稿、誊清、准备答辩提纲、论文答辩),不得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成果,雷同部分超过 50%,其毕业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四)毕业论文定稿后,按学校印制的统一格式,由本人用微机打印装订成册后,一式二份上交指导教师
二、对指导教师的基本要求(一)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学生的整个毕业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每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人数不得超过 15 人
(二)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制订指导计划,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与学生直接见面(一般不少于三次),抓关键环节指导学生选题、撰写提纲、推荐参考文献资料、检查了解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进展情况,一般经三次修改后定稿
(三)实事求是地向答辩委员会写出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初评意见,评定初评成绩,并参与公开答辩
(四)指导学生撰写毕业答辩提纲
三、成绩评定及答辩(一)毕业论文成绩由论文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独立完成论文情况,在吸收有关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论文成绩评定标准评出初评成绩,写出论文评语
(二)毕业生要参加毕业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