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 2 :编 号 : CNCA-XXX12C-050XX:2024装 饰 装 修 产 品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实施 规 则瓷 质 砖 产 品2024- 02 XX - 23 XX 发 布 2024- 05 XX - 01 XX 实 施 中 国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目 录1 .适用范围2 .认证模式3 .认证的基本环节3
1 认证的委托3
2 产品抽样检测3
3 初始工厂审查3
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
5 获证后的监督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
1 认证的委托和受理4
2 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产品抽样检测4
3 初始工厂审查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4
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
5 获证后的监督5
认证的维持和变更5
1 认证证书的维持5
2 认证证书覆盖内容5
3 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5
4 认证范围的扩大5
5 认证范围的缩小5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6
1 认证证书的暂停6
2 认证证书的注销6
3 认证证书的撤销76
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7
1 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67
12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67
23 加施方式和位置67
34 相关要求78
收费附件1 :瓷质砖强制性产品认证抽样与检测要求附件2 :瓷质砖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 、适用范围本规则仅规定了对瓷质砖产品放射性核素限量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
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用于建筑物装修用的吸水率平均值E≦0
5% 的瓷质砖
瓷质砖产品根据其放射性水平大小可被认证为:1)A 类:使用范围不受限制;2)B 类:不可用于住宅、老年公寓、托儿所、医院和学校等I 类民用建筑的内饰面,但可用于I 类民用建筑的外饰面和其他一切建筑物的内、外饰面
注 : 本 规 则 所 适 用 的 瓷 质 砖 为 《 干 压 陶 瓷 砖 第 1 部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