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程庄镇申集小学章程序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学校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化学校制度,争创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老师法》《全面推动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国职业教育法》与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县程庄镇申集小学第三条学校校址: 县程庄镇申集村第四条 办学性质:经县教育局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县程庄镇申集小学是一所公办小学,学制为六年
第五条 学校面对县程庄镇申集学片招生,招生对象为小学生,招生规模以县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六条 办学宗旨与使命:学校以“三个面对”为指针,以教科研为先导,全面实施素养教育,大力推动教育现代化工程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各种组织机构,规师生言行,提高师生依法治校的自觉性,加强学校部管理,逐步实现学校管理科学化,教育教学规化,师生言行文明化,人才培育合格化,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第七条 学校以“务实、创新、团结、拼搏”为校风
以“会教、乐教、善教、严教”为教风
以“文明、团结、勤奋、向上”为校训
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九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老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依法治校责任制
校长有下列权力:㈠、重大事务决策权
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
㈡、人事任免决定权
校长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㈢、财务审批权
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校长审批制度
㈣、招生管理权
按市教育局有关招生规定,保证施教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第十条 校长履行下列义务:㈠、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仔细组织开展学校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