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上海新政解读第一部分 《社会保险法》基本思想 1、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上海从 1986 年开始国有企业社会统筹)2、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费用(上海从 1993 年开始实施养老保险)3、养老保险待遇与个人贡献挂钩(养老金与缴纳基数挂钩)4、养老金待遇与社会经济水平相适应(养老金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结合)养老是社会资源再分配的过程
93 年开始养老金每年在增加,2024 年 12 月上海市平均养老金 988 元,2024 年 12 月开始最新调整为 2024 元
第二部分 国家社保制度的新变化及亮点 一、社会保险实现广覆盖1
《社会保险法》确立2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3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4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5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二、明确国家建立五种社保制度社会保险法在总则中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三、养老、医疗保险将实现异地“漫游”1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法律还同时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可转移,可衔接,具体转移衔接按 2024 年出台的转移衔接办法
2024 年开始,养老保险账户应该是唯一的了
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1、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 12%的单位缴费
2、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 10 年,则在最后参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