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景观施工标准汇总目录:一、材料进场检验要求二、成品保护管理办法三、防泛碱工法四、标准工程节点五、种植标准六、过程管控细则注:字体加粗内容为特别关注处,未加粗部分不代表不是强制内容。一、材料进场检验要求所有进场材料和配件必须经国家相关检验单位验收合格,对于因材料和配件产生的一切质量、安全问题由施工单位负全责。铺装贴面材料质量检验要求(列入日常检查内容):材料不允许有较大色差;材料强度、抗污染性、质感达到设计要求;材料加工尺寸误差按具体要求。二、成品保护管理办法(一)、通用条款1.1 合理安排各工种施工顺序,尽量减少交叉污染。1.2 材料、设备及施工机具搬运过程中应实行措施防止碰撞或损坏已完工的电梯、墙面、地面、顶棚、门窗、扶手、栏杆及设备设施等成品。1.3 管材及配件、卫生洁具(含附件)、灯具、电箱(柜)、元器件等安装材料和成套设备进场时应有符合出厂标准要求的包装,卸货不得采纳倾倒方式,不得抛、摔、滚、拖。1.4 金属塑料管材及配件、玻璃钢风管、保温材料、电气材料及设备等必须在通风、干燥的室内场地存放,不得暴晒、雨淋,防止变形、受潮或受损。1.5 卫生洁具、散热器(片)、照明灯具、风口和面板等易损易碎物品在搬运和安装中要轻拿轻放,小心翻转,防止磕碰和损伤。1.6 涂饰工程(粉刷、油漆、涂料等)施工前,应检查已完工的成品保护是否到位;涂饰工程完工后应严格管理,后续工序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并经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以免对其造成污染或破损。1.7 在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过程中应注意不要碰撞或损坏墙面、地面、顶棚、门窗、管线、电气设施及其他已完工的成品。8、安装(焊接、切割、套丝、油漆、设备组装和就位等)作业时,要实行有效防护措施,不得损坏和污染已完工的墙面、地面。9、安装好的管道(含风管)、吊支架不得用作支撑或其它用途的受力点,不得攀拉、踩踏或放置脚手板。10、墙、地面内暗敷的管线施工时,要严格控制剔槽的宽度和深度;混凝土梁、板、柱、墙不得随意剔槽、打洞,不得擅自切断钢筋。(二)、石材成品保护措施2.1 施工前成品保护2.1.1 在石材采购合同或景观施工合同中,明确石材成品保护措施及费用,制定景观成品保护管理办法作为合同附件。2.1.2 石材包装、运输环节要求2.1.2.1 石材包装时,应分不同铺装区域装箱,尽量保证同一箱内装同一区域石材,以方便拆御与安装,并在包装箱外粘贴两份拼接安装示意图,指导现场安装。异形或较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