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护电厂从业人员的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23 号)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调〔2024〕12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集团公司统一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3
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4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5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
职业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7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8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9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10
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11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12
职业病危害应急管理制度;13
职业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4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制度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保障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制订本责任制度
总经理是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党支部书记书记、副总理、各部室、车间负责组织实施劳动保护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综合办公室负责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报道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渠道,宣传职业健康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内容,报道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指导检查各车间职业健康宣传报道开展情况
人力综合办人力资源人员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法律规范劳动合同,在合同签订时告知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