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24—2024 年)(2024-11-2 9:35:26)为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突破菏泽”战略,并结合撤地设市后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整合区域空间资源,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2024 年 7 月份以来,我市委托同济大学陈秉钊教授主持编制了《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24—2024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于 2024 年 2 月和 10 月先后通过省建设厅组织的纲要论证和专家评审,并通过《菏泽日报》、菏泽市城市规划展、市规划局规划网页、规划公示栏等形式进行了批前公示。2004 年 12 月 17 日,菏泽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规划》进行了审议,并原则通过。2005 年 4 月 29 日,省政府以鲁政字[2024]119 号文件,对《规划》进行了批复。根据批复意见,2024 年底,市规划局会同同济大学规划设计组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并按法定程序进行了备案。 为提高公众的规划意识,将规划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城市规划行业推行“阳光规划”的意见》(鲁建发 [2024]12 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法律规范城市规划建设项目审批的通知》(菏政发 [2024]26 号)等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规划》再一次进行公示,请仔细遵守并进行监督。 菏泽市规划局 二〇〇六年三月 第一章 城市现状概况 菏泽古称曹州,位于山东省西南部、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处。2000 年 6 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地设市,下辖定陶、曹县、成武、单县、巨野、郓城、鄄城、东明八县和牡丹区、开发区总面积为 12228 平方公里。 第二章 规划目标和期限 一、进展目标 把菏泽建设成为以能源化工和农产品加工业为支撑,农业基础稳固、工业结构合理、商贸旅游繁荣、生活环境宜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三大基地”,即山东省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全国重要的优质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处的商贸流通基地。 二、规划期限 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为:2024 年——2024 年。 近期——2024 年; 远期——2024 年; 远景——2024 年以后。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市域总人口及城市化水平预测 1、总人口预测 规划 2024 年菏泽市总人口为 940 万人,2024 年总人口为 1010 万人。 2、城镇化水平预测 规划 2024 年菏泽市城镇人口 330 万人,城镇化水平 35%;2024 年城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