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融资体制创新讨论 内容提要:在分析融资渠道不畅对证券公司经营风险影响的基础上,比较了证券公司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的主要途径,提出了当前拓展证券公司渠道的政策建议:积极拓展证券公司的公开上市及发行金融债券等融资渠道,疏通证券公司现有的短期融通渠道;允许证券公司通过固定资产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允许银行就证券公司的某一业务项目提供贷款;推动对国有控股的、经营业绩较差的中小型证券公司的兼并、收购;积极制造条件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关键词:证券公司 融资体制 创新 一、融资体制缺陷是形成并放大证券公司风险的重要体制性原因之一 (一)融资体制缺陷对证券公司进展的影响 证券公司的健康平稳运行,需要一个顺畅的融资渠道,来支持其正常的业务需要;否则,就可能迫使证券公司对业务进行大幅度的调整,或者迫使证券公司实行挪用保证金等违规行为。因此,融资渠道不畅,是形成证券公司风险的重要体制性原因之一。 近年来,我国证券公司业务进展呈现出明显的变化,证券公司的各项业务的运作周期呈现出由短期转向长期化趋势;同时,证券公司在寻求新的盈利模式的推动下,业务多元化创新活跃,基金管理、购并业务等逐步成为证券公司的重要业务领域。 证券公司业务进展的这两项重要变化,对证券公司融资能力、融资规模以及融资结构提出新的要求:一是证券公司融资的期限需求由短期趋向长期;二是证券公司融资的规模需求要与证券市场扩张速度相匹配;三是证券公司融资的结构需求要与证券公司业务多元化趋势相协调。 而证券公司在既无合法融资渠道,又不能违法挪用客户保证金的情况下,面临的主要选择是:一是压缩传统业务规模,减少业务创新投入;二是为顺应业务周期长期化趋势,以短期融资弥补长期资金不足。显然,这两种选择都会在客观上加大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 当前,证券公司资金需求主要来源于证券承销、自营与经纪三大传统业务。其中证券承销业务具有占用资金量大、资金使用周期长(承销期通常为 90 天)的特点,特别是随着近两年来证券承销风险的加大,证券公司中长期融资能力已经进展成为决定其一级市场占有率高低的重要性因素。2001 年,证券承销业务排行前 20 名的大中型证券公司每家承销证券金额平均高达 30.16 亿元,高于 20 家证券公司平均自有资本规模达 4.09 倍(排行前 20 名的证券公司资本规模达 147.5 亿元,平均资本规模达 7.37 亿元)。大中型证券公司必须将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