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建设中,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和人类可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
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并作出全面部署是党的十八大报告的重大创新
正是由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新思想、新部署,所以需要在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上进行深入研究探索,真正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为了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顺利推进,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论述和部署了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积极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建立资源环境领域的市场化机制;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社会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制度安排的结果,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
人无完人,不仅要依靠觉悟、自律,而且要依靠完善的体制机制来激励和约束人们的行为
加强制度建设,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作出一系列部署,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单位 GDP 的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仍然较高
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生态文明制度还很不完善
一是环境产权制度不明晰,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不完善
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刚刚起步,相关法律制度尚未确立,合法的排污量难以界定
由于环境产权界定不清,利益主体不明,再加上支持资金严重不足、补偿标准低且缺乏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