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制科研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讨论 【摘要】从党的十九大关于我国已经进入了高质量进展阶段的论断出发,根据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对比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规定,分析转制科研企业目前业绩考核存在的问题,对构建促进高质量进展的业绩考核体系进行了探讨,以推动转制科研企业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关键词】转制科研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新进展理念;高质量进展 1 引言 十九大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进展阶段,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进展理念,实现高质量进展的部署。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国有企业要增强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对比中央要求引导国有企业高质量进展是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转制科研企业作为科技型企业的国家队代表,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 2 新形势下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 国务院国资委根据国家经济进展阶段和国有企业进展水平,先后对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进行了 5 次修订,不断调整考核重点、优化考核指标体系。中央企业的业绩考核在新进展理念的指导下进一步优化。一是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突出企业功能点位和创新驱动。考核指标涵盖了效益效率、科技创新、结构调整、国际化经营、保障任务、风险管控、节能环保等多方面的指标,在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下,更加突出了对科技创新的考核,突出了中央企业的高质量进展要求。二是不断健全四个机制:①目标弹性管理机制,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国资委主导确定中央企业经营业绩总体目标,中央企业根据功能定位和进展目标,以基准值为基础,根据三档目标值的结果导向,自报考核目标值,中央企业具有一定主动性,考核目标更具弹性;②正向激励机制,调增效益较好企业负责人效薪发放比例,对承担重大战略任务或重大专项任务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考核加分奖励,根据“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事实就是给与容错;③考核评价机制,根据最新的考核导向进一步完善计分规则,根据高质量进展要求调整和改进考核系数,根据差异化原则综合评定等级;④考核协同机制,不断完善国资委内不同厅局之间的内部协同,同时强化与外部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转制科研企业作为公益类企业,业绩考核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把社会效益放在了首位,重点考核产品服务质量、成本控制、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等,考核权重有所提高。经济指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