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人员管理办法(细则)进修医师作为临床的重要辅助力量,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在临床一线各岗位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医疗和服务质量,提高病人的满意度,加强院、科两级对进修医师的管理,完善各项制度,经讨论特拟订本管理办法,希望科室和进修人员仔细参照执行。一、 来院进修的必备条件:1、 临床医师进修,必须是医学院校本科毕业,在二级甲等医院以上医疗单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者;卫技人员进修,必须是卫生大专以上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者。2、 进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残疾者不予接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医德医风。3、 临床进修人员必须是经过注册的执业医师,且其注册类别和范围必须与所申请进修专业相一致。4、 申请进修超声、CT、MR 等影像专业的进修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大型仪器上岗证5、 进修人员申请进修须仔细、如实地填写进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审批。二、 进修人员的管理分工1、 医务处全面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护理人员主要由护理部负责 管理),根据各科室的实际需求和进修人员宿舍安排情况招收安排进修人员,并对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2、 门诊办公室、急诊办公室协助医务处加强对门急诊上岗进修人员的上岗前教育和日常管理。3、 后勤服务中心协助负责进修人员的膳食、住宿等生活后勤管理。4、 进修人员到科室报到后,其工作安排、业务和政治学习、思想情况、考勤、结业考试、鉴定等由科室具体负责,科室由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5、 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所发生的问题,由医务处协同相关科室共同处理。三、 进修人员的纪律1、 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我院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2、 在进修期间,进修人员不能享受探亲假期,只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也不得以积休的形式连续休息,如有特别情况需请事假者,一天以内由所在科室科主任批准,三天内须由医务处批准,三天以上需由选送单位出具证明(其他任何个人、同事之间函电等均无效),医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离院,并按期回院办理销假手续。3、 因故中途提前终止进修者,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费用不予退还。4、 进修时间不满半年者,不发给结业证书。5、 住进修人员集体宿舍者,应严格遵守住宿的各项规章制度,凡出现违反规定者,经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宿舍管理处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住宿自理者,因各种原因需中途申请宿舍者,本院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