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东胜化工有限公司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第一版)一、 总则1、目的因公司组织机构变更及考核项目的调整,同时为更好地完成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管理目标,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暂对原《青海东胜化工有限公司经济考核办法》进行适当的调整
2、考核原则2
1 在公司取得效益的前提下,员工本年度的实际收入较上年度有所增长
2 员工的绩效收入分为两部分考核兑现(月度计提、年终奖励)
① 月度绩效工资是以考核电石产量为主,其它消耗指标、各项费用、产品质量和管理目标为辅,月考核,月兑现
② 年终奖励另见年度部门经济指标考核责任状
3 月度绩效工资考核由考核委员会考核到部门
部门内部进行二次分配至各工段、班组、员工,综合部进行汇总审核
4 部门年终绩效奖金根据各部门工作目标达成的考核结果一次性奖惩
2.5 公司属各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二、适用范围及权责1、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绩效工资的核算、审批、下发等环节
1 考核委员会负责本程序及其修订版的批准;2
2 本规定实施后,每年 1 月份由考核委员会组织讨论一次,必要时修订;2
3 考核委员会负责公司部门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的制定及绩效工资的核发
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内部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的制定,报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 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薪资管理制度》及本规定进行公司薪资的汇总、计算、下发
6 考核委员会负责月度计划及年度预算考核
三、部门月度绩效工资基数计提办法1、月度产量绩效工资计提标准:月度考核产量规定:要求按实物产量计入考核产量
① 电石车间绩效工资基数计提:月度产量绩效工资总额按考核产量进行计提:以每月考核产量 3700 吨为基数,低于考核产量部分按 0
11 元/吨
人,计提绩效工资;等于考核产量时按 0
13 元 /吨
人,计提绩效工资;超出考核产量部分:3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