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编号:〔2014〕第号申请单位(个人):(盖章)申报单位:区镇申请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申请单位(或者个人)拟建设施类型法定代表人及其身份证号码建设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用地总面积(mJ其中占用农用地面积(mJ其中占用耕地面积(mJ设施农业项目用地详细情况生产设施用地建设内容小计占地面积(mJ占用耕地面积(m)附属设施用地建设内容小计占地面积(mJ占用耕地面积(m)计划用地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土地流转期限内)计划施工时间:年月日计划竣工时间:年月日土地流转合同编号土地复垦合同编号养殖(种植)场所平面布局图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其它事项市(区)农业局、水产局、畜牧局意见经办人签字:主管领导签字:盖年早月日市(区)国土资源局意见经办人签字:主管领导签字:盖 早年月日市(县)人民政府经办人签字:主管领导签字:意见盖 早年月日所附1、用地协议;文件2、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复印件;目录3、相关部门意见;4、设施农用地申请单位(或者个人)、设施农业项目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填表说明一、填表注意事项1、申请人必须用碳素墨水、签字笔填写。2、土地使用者:对于单位用地的填写单位全称。个人则填写户籍姓名。3、封面编号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填写。4、“拟建设施类型”一栏,填写养殖、种植等种类。5、“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的“建设内容”一栏,分别填写生产设施建设类型和附属设施建设类型,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①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 PC 板连栋温室用地等;②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④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①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产品中必须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以病虫害防控、办公室生活等设施用地;②仓库用地,指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③硬化晾晒、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6、养殖(种植)场所平面布局图,需标明设施用地尺寸、间距,四至相邻地物名等。7、乡、镇人民政府现场踏勘后,需出具现状调查界址图,标明生产设施、附属设施用地途、用地面积、拐点坐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