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为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和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危险源的危害,避免重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全过程的监控,及时对重大隐患进行整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认定,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有:1、矿地表炸药库;2、矿油库;3、尾矿库二、公司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监控职责1、公司应当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包括公司领导集体)应当高度重视,提高对重大隐患防范意识,建立健全严格的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全面负责
2、安环部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范围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并应当在每年 3 月底前,将《重大危险源报表》报送和静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公司对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告和静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公司应及时报告核销
4、公司的决策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5、安环部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其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等
对必须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安环部应及时联系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经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公司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危害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周边相关单位和人员
7、公司每三年至少应当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应当报送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8、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