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股权激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内部合伙人持股激励制度是公司的激励机制建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满足实现公司经营短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发展,规避员工的短期行为,维持公司战略的连贯性,开拓公司与员工的双赢局面,同时也是公司进行积分制管理(专指普通员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员工的积分作为股权奖励的重要依据,另外,也包括由公司合伙人认购本公司的股份,并委托合伙人持股管理委员会作为托管运作机构,参与按股份享受红利分配的新型股权形式
第二条推行合伙人持股制度,目的在于通过合伙人持股,使合伙人同公司形成财产关系,与公司结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合伙人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对公司资产的关切度;调动合伙人关心公司长远发展的积极性,提高合伙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度;加强合伙人对公司运营的监督,从而形成一种新的资本运作机制
同时,推行合伙人持股制度,有利于充分体现合伙人在公司利润形成过程中的能动性与创造性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公司分配制度
第三条本方案采取积分制管理的股权激励设计和预留股份设计,用于合伙人享受公司股权激励和供新增合伙人购买和奖励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合伙人,以保证合伙人持股制度的连续性,充分发挥合伙人持股制度的激励作用
第二章合伙人持股总额和来源第四条在实施股权设置中,公司初期设计虚拟股份总股本为 1000万股,25%的股份作为合伙人持股股份总额(其中 5%作为奖励积分制产生的优秀普通员工合伙人)
另外 24%作为预留股份,用于供符合持股资格的公司新增合伙人认购以及原持股合伙人增加持股额的认购,剩余 51%作为公司发展基金由管委会持有
第五条当年的股权激励金额,可分配利润按照公司当期会计年度的净利润 25%计算(其中 5%发放给普通合伙人)
股权激励分 4 年兑现,按照公司当期会计年度的净利润 25%进行激励,每年兑现 25%,中途何种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离开公司的,余下年度的股权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