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 险 管 理 制 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依据 AQ13013-202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规范》,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在各项管理、生产和危化品储存、运输过程中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
1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损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2 事件:造成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3 危险源(危害):可能导致损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4 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5 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允许的全过程
6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风险的状态
7 可容许的风险:组织根据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1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进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并将结果填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表》,书面报送安全科
2 安全科负责对全公司的危险源作进一步辩识、汇总、登记
3 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风险评价
4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负责确认重大危险源清单
1 范围与评价方法5
1 公司成立评价组织,评价组织成员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被评价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岗位工人以及设动部、技术部、计控部、基建部等相关部室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 明确每次或每项评价活动的目的
3 确定评价范围,应覆盖所有活动、区域如生产经营活动、生产装置、特种设备、储存设施、检维修、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拆除工程、后勤服务等活动
4 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评价方法要适用
5 依据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行业设计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安全目标等要求制定评价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