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质量)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食品安全(质量)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质量)责任,加强食品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贯彻实施质量进展纲要 2024 年行动计划》,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食品安全(质量)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二、责任原则(一)食品安全(质量)工作,实行食品安全(质量)目标责任层级管理,各级主要负责人负责制;(二)各级主要负责人应在各自的岗位职责范围内,仔细履行“一岗双责”,为公司实现食品安全(质量),确保食品安全负责; (三)出现食品安全(质量)事故时,对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事故追究一票否决制度
三、责任目标(一)监督部门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率 100%;(二)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质量)事故; (三)全年有效的质量投诉不超过 3 起/1000 吨
四、食品安全(质量)职责 (一)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为公司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的领导机构,由公司法人任委员会主任,分管食品安全(质量)工作的副总经理为执行主任,品保部负责人为执行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品保部),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品保部负责人兼任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的食品安全(质量)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讨论部署、指导、协调公司的质量工作,分析食品安全(质量)形势,讨论解决食品安全(质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确定与公司方针目标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质量)工作任务和目标
4.安排、督察、考核各部门食品安全(质量)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
(二)分管生产的领导 1.在公司最高管理者的领导下,对公司的食品安全(质量)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质量)目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