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息时间规定一 上班天数:(一) 公司实行 6 天 8 小时工作制,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休息的,要合理安排调休,但要确保本部门的工作能正常开展为前提。(二)法定节假日一般安排休息,但员工因工作需要被安排加班的,必须服从安排,待遇按薪酬结构中本人基本工资的 2 倍计算。二 上、下班时间:(一)财务部、行政人事部、业务部: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二)运营经理:9:00—11:30,下午:13:30—当天的工作完成.(三)跟单文员:9:00—11:30;下午 13:30—17:00(到本人负责的跟单工作完成)。 (四)品控员:A、早上 2:50——当天的工作完成。(五) 配送部(含配送主管):2:50—本人负责的配送工作完成(下班不用刷卡).(六) 采购员:一般早上 3:00-上午自己负责的工作任务完成(七)厨工:上午 8:30-13:00,下午:16:00—19:00考勤管理制度公司各部门的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与监督.配送车间的考勤管理由配送主管监督实施。考勤、打卡规定如下:一、考勤记录作为员工个人考勤的参考因素之一,无打卡记录不计算工资;二、外出办事没有部门主管批准,不计算该工作时间工资;忘签到必须由部门主管三天以内提供的依据,才能计算工资。三、上、下班必须在 15 分钟以内打卡,否则视为无效,不做考勤,例如 3 点钟上班,必须 3:00—3:15 打卡; 11 点下班,必须在11:00—11:15 内打卡。四、若因公事无法打卡或者其他正常原因无法打卡的,事后(三天之内)由部门主管确认后通知行政人事部备案;五、代签到和被代签到,发现一次双方各罚款 50 元.六、签到后未经批准外出,发现一次罚款 30 元。七、严禁车间员工未到下班时间离开车间吃饭,若有违反,处罚配送主管 20 元/次;八、有请假、代打卡、饭后才打下班卡记录的,取消月全勤奖;迟到、早退、旷工管理制度一、迟到:在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视为迟到;(迟到在 30 分钟内的,按出勤奖管理制度处理。)(一)迟到 30 分钟—-120 分钟,根据旷工半天处理;(二)迟到 2 小时—-1 天,按旷工一天处理.二、早退:在下班时间前提前离岗视为早退;(早退在 30 分钟内的,按出勤奖管理制度处理。)(一)早退 31 分钟-—120 分钟,根据旷工半天处理;(二)早退 2 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三、旷工: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作旷工处理:(一)凡在考勤或请各类假期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例如代打卡和帮人家打卡,以及编造理由、弄虚作假请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