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品店员工管理制度 (共 2 篇)饮品店员工管理制度 (共 2 篇) 饮品店员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饮品店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律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法律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一次性饮具向顾客提供饮品的经营者(包括即制即售或现场分装销售雪糕),但不包括提供饮用场所和向顾客提供小吃的小吃店以及无固定食品处理场所的食品摊贩。 第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根据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原料:指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原料。 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食品处理区:指饮品、雪糕的调配、制作、储存和食品加工工具、容器的洗消区域。 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 0,10?之间。 清洗:指利用清水清除原料夹带的杂质和原料、工具表面的污物所实行的操作过程。 消毒: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破坏、钝化或除去有害微生物的操作,消毒不能完全杀死细菌芽胞. 第四条本规定中“应"的内容表示必须这样做,“不得”的内容表示禁止这样做,“宜”的内容表示以这样做为佳. 第二章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 第五条选址应符合规划有关要求,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 25m 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供水应能保证加工需要,水质应符合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六条建筑结构坚固耐用、易于维修、易于保持清洁,应能避开有害动物的侵入和栖息。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面积在 8 平方米以上,应根据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 第七条设施卫生要求 (一)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应平整、无裂缝。 (二)食品处理区墙壁应采纳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其墙角及柱角(墙壁与墙壁间、墙壁及柱与地面间、墙壁及柱与天花板)间宜有一定的弧度(曲率半径在 3cm 以上),以防止积垢和便于清洗。常常冲洗的场所、易潮湿场所应有 1.5m 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