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面板(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技术部分)一、工程概况主要概述本工程土建专业本部分细则涉及的内容
二、监理依据1、《监理合同》及有关施工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工程土建工程施工图及设计变更
4、《建筑工程监理规划》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 279 号令 6、《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 GB 50319—20017、《深圳市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 GB 50210—2001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法律规范》 GB 50325-20011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法律规范》 GB/T50328-2001三、质量检查验收内容(一)饰面板安装工程 1、工程材料/构配件制作加工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法律规范要求,尺寸偏差应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2、饰面板孔、槽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3、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6、饰面板表面(应平整、干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现象)
7、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色泽应一致)
8、采纳湿作业法施工时(石材应进行碱背涂处理
饰面板与基体之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
9、饰面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二)饰面砖粘贴工程1、工程材料/构配件加工制作和粘贴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法律规范允许的偏差范围内)
2、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3、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4、满粘法施工(应无空鼓、裂缝)
5、表面粘贴(应平整、干净、色泽一致,无裂